索引号: | 511556086/202104-00004 | 信息分类: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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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
发布机构: | 望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安徽省省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主管 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望江县残联 |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20〕10号) | 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我市户籍、持有精神残疾证且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2)低保户或乡镇(街道)出具困难证明的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同时,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经医院鉴定后确系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申办残疾证的,应及时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
1000元/人 | 申请、审核审批、药费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6-7155605 | ||
望江县残联 | 创业扶持补贴项目 |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宜残联〔2019〕36号) |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在就业年龄段(男 16 至 59 周岁,女 16 至 54 周岁)已经就业创 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残疾人创办的企业以及超 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 | 3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6-7155605 | ||
望江县残联 |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项目 |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宜残联〔2019〕36号) | 乡镇 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 | 不低于1200元/年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6-7155605 | ||
望江县残联 | 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设施农业补贴项目 |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宜残联〔2019〕36号) |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在就业年龄段(男 16 至 59 周岁,女 16 至 54 周岁)已经就业创 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残疾人创办的企业以及超 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 | 5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6-7155605 | ||
望江县残联 |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皖残联〔2019〕55 号) |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省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 1500元/人或2500元/人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6-7172334 | ||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厅局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厅局处室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