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3627x/202101-00027 | 信息分类: | 初步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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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内容分类: | 公民,公告,DOC,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机构: |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莲花社区莲花巷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房屋
非证载面积认定意见公示表(15户)
莲花社区莲花巷棚户区改造项目15户房屋被征收人:
根据《望江县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非证载面积认定处理意见》(望政办秘〔2015〕114号)、《望江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非证载面积认定处理补充意见》(望政办〔2016〕27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县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了莲花社区莲花巷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15户被征收房屋非证载面积认定,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4日。被征收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住建局书面提出。
附:被征收房屋非证载面积认定意见公示表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