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3424x/202011-0003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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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内容分类: | 公民,决定,DOC | 发文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机构: | 望江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0-08-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望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望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4月前制定并列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自查评估。经过评估,现决定废止《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9月30日望政办秘〔2015〕111号发布)。
二、废止《关于印发望江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1月29日望政办〔2016〕9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望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