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1229001 | 来信时间: | 2020-12-29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上个星期反应的关于2020年的垃圾处理费退费问题,去年预存了200元的水费,到这个月没有用完,我只有预存款发票,没有所谓的正式发票, 我可以退款吗? | ||
回复单位: | 望江县城市管理局 | ||
答复情况: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望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转办给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县有关规定,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持缴费发票(预存发票)及水费清单到县城管局退费处审核退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7157168。 望江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查看 |